“麻烦开个‘人品证明’吧!”——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多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来社区开各类证明的太多了,很多让人哭笑不得。比如,曾有个居民来社区称,有个亲戚要应聘保安,单位要求必须开份“人品证明”,证明其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每天与他在一起的人恐怕都不敢保证他的人品会不会变,何况是社区的工作人员。”最后,社区拒绝了这个要求。据了解,有的社区一年下来,仅各种证明就要开三四百份。(据《大河报》
要求求职者出具“人品证明”的做法招来质疑声,质疑主要集中在这几点——其一,人品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具有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仅凭一纸证明来给一个人的品行盖棺定论未免有些草率和荒唐,有形式主义之嫌;其二,“人品证明”缺乏法律依据,一些单位随意要求民众提供“人品证明”属于乱设条件,也提高了民众求职或办事的门槛,加剧了办事难;其三,社区或其他有关单位掌握的信息量有限,所出具的“人品证明”难以保证全面、准确。
上述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不过,在笔者看来,对“人品证明”,我们不能止于批评和指责,而应该透过对“人品证明”的需求,来思考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正所谓“有果必有因”,现在,很多职业都对求职应聘者的品行有一定的要求,一些单位在招聘保安、财会人员、仓库保管等工作人员时,更加注重应聘者的道德品质。“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要评判一个人的品行需要长期的观察,但多数单位在新招录人员时,是没有条件完成这样的观察、评估的,于是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社区、村镇或原单位开具的“人品证明”上。应该说,索要“人品证明”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从更深层次去考虑,“人品证明”的需求暴露出的是公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足——如果我们有了健全发达的公民信用体系,详细记录每一位公民遵守法制的情况、诚信情况,那么,招录单位只需上网输入应聘者的身份证号码,就应该可以轻轻松松地了解应聘者的品行,进而对求职者是否适合岗位要求作出准确判断,又何必索要那一纸“人品证明”?
健全的公民信用体系,是现代社会高效、稳定运转的重要支撑。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包含公民诚信体系建设在内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相应部署。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人品证明”中看到加快公民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的现实需求,从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