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
据了解,这项计划被称为“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预计可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最新央行评级1级~5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人民银行购买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期限应不少于6个月。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购买上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提高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和管控水平。要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鼓励提升信用贷款中长期授信额度。要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发放效率。
同时,获得支持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增长目标,将政策红利让利于小微企业,着力降低信用贷款发放利率。要建立2020年3月1日起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专项台账,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可要求企业提供稳岗承诺书;贷款期间,企业应当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要把控好信贷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聚。
此外,为了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人民银行还创设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