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年度收费自查整改台账,确保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重点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收支管理等内容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规范化水平,坚决履行好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监管责任。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贡献力量。
为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