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在服务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紧紧围绕普惠金融大文章,以“三个坚持”扎实推动自治区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坚持统筹规划,健全工作机制。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探索盟市、旗县一体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人民银行机构改革后县域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衔接和持续推进。指导人民银行赤峰市分行、巴彦淖尔市分行、兴安盟分行在县域试点建立工作站,延伸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触角”。积极引导邮储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治区联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网格员模式,提升涉农信用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
坚持目标导向,完善系统建设。聚焦农牧户融资问题和金融机构业务需求,推动涉农金融机构持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扩大信息采集范围,不断提升农牧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覆盖面,有效发挥涉农信用信息在金融支农领域的作用,其中指导自治区联社搭建的信用评级系统已收录全区85%以上的农牧户以及全部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截至2024年2季度,累计为全区383万户农牧户、10万个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采集建档并进行信用评定。
坚持转化应用,树立“三信”标杆。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对农牧业经营主体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创建,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牧业经营主体自觉维护良好信用。其中,人民银行赤峰市分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红、橙、绿”名单筛选机制进行动态管理,绿名单可享受100万元以下免担保信用签约;锡林郭勒盟分行开展“信用示范户专享贷款”工作,辖内部分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信用示范户发放贷款最低执行利率可达到3.45%,小额单笔授信缩短至1至2个工作日。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全区累计评定信用户157.2万户、信用村(嘎查)4947个、信用乡镇(苏木)286个,累计为61.3万信用户发放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余额8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