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以养德,信以立身。溧阳法院围绕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弘扬诚信理念,用法治力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以执行促诚信、以诚信强执行,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司法实践中,有些被执行人利用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方式,破坏诚信体系,达到规避执行的目的。溧阳法院执行局拒绝失信行为,严格执法、重拳出击,用足用好司法惩戒措施,捍卫司法权威。
陈某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被“纳失”、“限高”后,出行受限,以身患膀胱癌需要前往北京、上海等地治疗为由,申请解除失信、限高。执行法官审查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了“纳失”“限高”等措施。2024年2月29日,溧阳法院“执行110”获得被执行人行动线索,成功进行拘传。拘传到院后,被执行人依然以身患重疾为由无履行能力。后执行法官出具搜查令,发现被执行人不仅携带名贵物品及若干现金,还进行大额赌博、高消费,其近三年微信收支超三百万元,远超其应归还借款金额。
在事实面前,被执行人立马转变态度,主动承认规避执行的错误,具结悔过,在法院送拘过程中履行了义务。鉴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性质恶劣情节恶劣,已将相关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讲诚信者,遍行天下,失信者则寸步难行。该案突出了诚信的重要性,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溧阳法院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不遗余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今年以来,已开展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13次,限制高消费2432人次,在保证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的基础上,溧阳法院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涉嫌犯罪的恶意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真正彰显执行权威,维护司法公信力,助推打造诚信社会建设高地。